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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-苗栗縣114(115)年公私立高中(職)學校暨國民中、小學後備軍人緩召三款、逐召四款處理作業訊息宣導,請詳閱公告內容及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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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114(115)年緩召三款及逐召四款申請期間,自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。如有符合兵役法第41條、兵役法施行法第29條者,請即依限辦理緩召(或逐召)申請及延長時效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凡符合資格之本校教師,敬請攜帶身分證、退伍令、畢業證書、教師證、聘書、授課時數表等相關資料,於114年9月16日(星期一)前至本校人事室提出申請。
三、其餘訊息詳見附件資料。



相關檔案

1042228_0105578_會議資料.pdf


發布時間: 2025-05-21 09:49:46
發布單位: 客庄國小人事室


學校地址:35862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新興路21號
●電話:(037)865646 ●傳真:(037)865660 ●IPOX:070-970-1180 ●TANET:905188000
上次更新時間: 2026-07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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